评论之三:网事审判是净化网络环境的一利器

发布时间:2012-04-12 15:01:26


    健康、文明的网络是每一个网友的美好家园。可偏偏就有那么一些无知好事者甚至别有用心者,却喜欢在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无事生非、兴风作浪、扰乱视听,污染网络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从而不仅损害了我国互联网的形象和公信力,也引起互联网业界和广大公众的强烈愤慨和谴责。

    为坚决制止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许多有识之士也纷纷呼吁:一起行动起来,不给谣言谎言提供传播渠道,共同创建一个诚信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共同来维护一个文明健康、美好纯澈的网络家园。

    无法治则无自由。虽说流言止于智者,但如果从源头抓起来说,流言应当止于负责任者。要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就必须惩处网上造谣、传谣者,依照法律法规,让造谣传谣危害社会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人引以为戒,强化所有互联网企业和网民的法治意识,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网,守法上网,从源头上铲除谣言滋生的平台,中断谣言传播的途径,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顺应形势需求,推出《关于审理网络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推出降低立案门槛;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允许以被告的网络虚拟名称进行预立案,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按照网络侵权的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后果不易消除等特点,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对散布、传播不实信息,严重妨碍法院正常司法活动的行为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予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一系列措施,还在南昌市青山湖、莲花、都昌、鄱阳、井冈山等5个县(市、区)法院成立“网事审判庭”,专司网络侵权案件的审理,无疑有效降低了被侵权人的诉讼成本,解决了被侵权人告状无门、赔偿得不偿失等问题,无疑是净化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又一利器。

    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年来的审判实践也已经证明,网事审判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舆论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网络也能因之更好地成为文明、理性、健康而自由的意见表达平台。江西法院网事审判的创举与经验的积累,也将为在全国法院推广、供全国法院借鉴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章出处: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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