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回眸之七: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有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2-02-09 08:43:07


     江西法院网讯  2011年,全省法院加强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公开公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审判职能履行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解落实,认真整改推进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专题报告,按照审议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有力推进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全省法院共审结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十五种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一审案件13162件19818人。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561件,省高院办理21件。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建立定向联络机制,全省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4118人次,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座谈、旁听庭审4288人次。

    二是认真接受各界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省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和关注案件,全省法院办理248件,省高院办理7件。各级法院邀请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572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全省法院共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67次,办理抗诉案件223件,改判64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举办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示范班,聘请资深法官和《金牌调解》栏目调解员到培训班授课,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全省2497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3388件。与省司法厅联合行文,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廉洁。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公开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全省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8次。

    三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学专家参与案件评查和听证,主动邀请司法监督员视察法院工作,认真听取、积极采纳监督意见和建议。全省58个法院开展了“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建立健全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和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落实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省68个法院实行了裁判文书上网。深入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推进案件回访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全省法院共组织4641名法官深入乡村、社区、街道,走访、回访案件当事人22288人次。

文章出处: 江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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