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技强院 纵深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0-12-02 08:59:07


     据报道,近年来,重庆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立足“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工作思路,以应用为导向,加快硬件建设、软件研发和机制创建,全面建设信息化条件下的法院管理体系,强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呈现出信息化建设和法院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格局(人民法院报2010年11月29日)。

    重庆法院的做法无疑具有借鉴意义。实践证明,随着网络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信息技术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对增强司法能力、加强审判管理、拓宽群众参与、扩大信息公开、沟通社情民意等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对人民法院自身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是进一步践行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司法公开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亦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尽管近年来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质量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满意度并未达到理想状态,而司法公开程度不够是其主要原因之一,这与传统工作方式和手段存在的与审判公开原则不相适应的不足息息相关。而现代信息技术可以通过视频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全方位地展示司法活动,从而使审判过程更加公开和透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有效地破解司法公开不够的瓶颈问题,才能有效地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是进一步延伸审判服务的客观要求。延伸审判服务是我国司法人民属性的本质特征。长期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立足实际,正确处理被动司法与主动服务的关系,将服务寓于审判中,尽最大限度地延伸审判服务,推出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做法和经验。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审判服务的各种措施和方法还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要。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因交通不便造成的诉讼难一直存在。而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为进一步延伸审判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全可以实现远程视频审判、法律文书网上送达和签收,确保当事人能够用较少的精力和财力参加诉讼。基于此,只有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切实有效地将审判服务延伸至当事人较为满意的程度,才能从根本上减轻当事人诉累。

    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是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的必然抉择。俗话说,“管理出效应”。审判管理是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基石,是人民法院进行科学管理的核心。毋庸讳言,当前各级法院的审判管理还比较粗疏,效率还不高,绩效还不明显。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有必要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实践证明,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很多情况下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便捷、透明。因此,只有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真正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才能真正有效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良性循环。

    毫无疑问,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民法院“科技强院”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坚持“科技强院”,纵深推进信息化建设,既是时代所需,更是职责所系。只有牢牢抓住信息化建设这个“牛鼻子”,人民法院自身才能实现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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