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1-04-27 08:20:45


    4月20日至24日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中央新闻媒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江苏基层行”采访报道活动。

    这次活动的目的,是大力宣传报道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成果,充分展示全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成就,集中彰显我国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以及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这是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根本宗旨。工作中,江苏三级法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实施国家以及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江苏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这是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中,江苏三级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及时制定规范性意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扶持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深入联系企业,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风险提示工作,努力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法律服务。

    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这是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践探索。工作中,江苏三级法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审判水平进一步提高;构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切实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审判资源,切切实实地提升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审判质量,实实在在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司法环境,这是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舆论保障。工作中,江苏三级法院精心筹划江苏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十五周年系列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积极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和裁判文书公开,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知识产权司法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之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人民法院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能动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拓展服务大局新领域,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独特作用,全面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为知识产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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