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增强“四意识”服务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1-03-22 08:22:45


    新干法院网讯  “谢谢各位法官,是你们尽心尽力的调解工作才使我拿到这拖欠已久的工资!”3月21日,一位农民工向法官不断地表达着感激之情。新干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找准审判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增强四种意识,提高自身司法素质,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增强责任意识。该院派出法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司法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积极探索新时期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新途径,充分调动审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民事诉讼对化解社会矛盾的巨大作用。

   增强调解意识。该院派出法庭树立调解是节约司法资源、最佳结案方式、最有效解决当事人纷争的措施等意识,以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为目标。针对农村常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土地纠纷等类型民事案件,着力加强诉讼指导,并注重将当地乡风、民俗、人情伦理与法律法规相融合,促使当事人接受法官的调解,同时把“诉调对接”工作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平息恩怨。

    增强服务意识。该院派出法庭针对农村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人大对法庭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的作用,做到诉讼外调解与诉讼调解相互结合,形成“大调解”合力。妥善审理、执行好涉及“三农”的每一起案件,为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增强宣传意识。该院派出法庭针对当前农村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诚信意识缺失、基层群众法律知识匮乏等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诉讼调解工作送到田间,送到老百姓家门。同时,通过案件回访、以案说法、调查走访等方式,努力提高广大群众证据维权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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