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03-17 10:11:59


    黑龙江:分析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3月16日下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领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推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更大作为。要认真梳理代表委员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期待;要认真分析全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难点、焦点和弱点问题,逐一制定重点工作方案,在办案优、能力优、作风优、服务优上下工夫,进一步解决司法质量问题、司法能力问题和司法形象问题。(记者 吕爱哲 通讯员 段春山)

    湖北:应用信息技术做好审判管理

    3月1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一结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少三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和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要求进行了部署。

  郑少三强调,对于人民法院而言,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公正高效地办好各类案件是天职。湖北法院今年将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各级法院要严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管理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应用,通过树立先进管理理念、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记者 李国清 程 勇)

    河北:多种形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3月1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勇提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承办部门,加大办理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按期限、高质量办结。

    高勇要求,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办结后,对属于单个代表提出建议的情况,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主办人走访该代表;对属于代表联名提出建议的情况,承办部门与办公室督查室要及时召集相关代表召开座谈会,集中向代表通报办理情况,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扩大办理效果。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办公室督查室要采取适时通报、现场督办、集中催办等多种形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按期办结。(记者 韩元恒 通讯员 吴艳霞) 

责任编辑:刘 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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