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助推能动司法

  发布时间:2010-07-16 08:39:20


    能动司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特征和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所决定的。新干县人民法院为增强全院干警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和针对性,提升能动司法工作水平,多措并举不断更新司法观念,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判宗旨,真正担负起了为人民司法的历史使命。

    一、开展审判宗旨教育,增强干警对能动司法重要性的认识。该院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干警的审判宗旨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帮助干警克服法院只能被动司法的“纯法理主义”的错误认识,提高干警对能动司法在追求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让法官形成人人参与大综治、时刻关注社会和谐稳定的审判观念。

    二、强化干警素质教育,提升干警能动司法能力。能动司法开展的如何决定于全院干警素质高低。为提高全院干警能动司法能力,该院在经费紧、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挤出一部分经费和派出部分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能力强、执法作风硬、办案效率好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

    三、完善便民诉讼设施,健全便民诉讼机制。为全面落实“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措施,今年该院投资了31.6万元对原立案大厅进行了全面改装。改装后的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功能更完善、布局更合理、设施更齐备、当事人更方便,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此外,为完善便民诉讼机制,该院在人口较多、纠纷频发的乡镇及边远山村经常派出巡回法庭到各地巡回办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对那些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边远地方的“三养”案和家庭纠纷案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及时解决基层群众的涉讼纠纷。

    四、突出调解,竭力化解社会矛盾。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矛盾纠纷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利益冲突,解决这些矛盾纠纷光靠一纸判决是很难得到有效解决。为及时有效解决矛盾,该院要求每一个干警必须牢记调解优先的原则,始终把调解放在第一位。不管遇到什么案件不论在什么阶段审判人员必须尽可能地做到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多层面调解,最大限度耐心调解。到目前为止今年该院已审结的案件调解率达67.2%,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五、完善制度,提高质效。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尽管表现形势不同,但最主要的还集中在对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期待上。该院坚持从细节抓起,养成细致周密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提高干警严格规范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该院先后制定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法官错案追究实施细则等,不断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审判绩效的考评机制。

    六、加强对当事人立案、诉中、审后的司法指导工作,提高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该院要求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不仅要耐心回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更要主动向当事人说明和解释诉讼程序事项及相关权利义务。对其在诉讼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提前告知。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时,既要告知当事人裁判文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也要告知其上诉权利,以及上诉的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此外 ,该院还要求对那些举证能力差的当事人,法院在审理中应向当事人析明需提供那些证据,指导当事人如何举证,必要时法院应依职权主动为当事人收集证据,平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该院要求各业务部门根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今年该院发出各种司法建议32份。

    八、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司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能动司法不只是法官裁判案件的能动,还包括面向社会法制宣传的能动。该院为加大宣传司法工作的力度,在继续加强报纸、期刊宣传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网络媒体的运用,充分利用网络大众化、快捷化的优势,以公布典型案例、刊登优秀裁判文书等方式宣传法制,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九、加强横向联系,切实服务民生。该院经常派出法官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调解组织依法、公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帮助涉诉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防范经营风险。该院还与妇联、工会、共青团、卫生、劳动人事、金融等10多个单位和部门就家庭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患纠纷、信贷纠纷、青少年犯罪等进行分析研究,相互反馈情况,共同探讨切实可行的司法应对措施。

    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审判效果。该院为深化审判效果实行案前释法、案中讲法、判后答疑,开展对已结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工作,加强对被判处缓刑罪犯的考察。对部分典型案件邀请有关人员庭审旁听,披露典型案例的审理情况。此外,该院还派员到乡村、社区、学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他们通过大量的案外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十一、加强与社会的联动,确保能动司法的实效性。该院深刻认识到,要切实履行好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仅靠自身的努力、仅靠审理好诉讼案件是不够的,需要加强与党委及基层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为此,该院依托司法协理网络,利用已建成的巡回审判室和巡回审判点,通过干警大走访等到形式,与基层组织一道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诉前调解等工作力度,力保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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