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调出”案件高质效

  发布时间:2011-01-21 08:16:18


    新干法院网讯  “真心感谢法官为我们做了这么多调解工作,今后我们一定和睦相处!”1月20日,在新干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办公室,原告张某紧紧地握着张法官的手,由衷地说道。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因为相邻纠纷闹上法庭,双方对抗情绪激烈,关系剑拔弩张。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找准双方诉争焦点,同时抓住两人是多年老邻居等实际情况,在法理与情理之间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两人握手言和。

    新干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通过找准案件的“争议点”,找准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运用积累的公开调解和善良风俗调解、庭上调解和庭前庭后调解等经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为保证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加大调解举措。一是加大了诉讼执行调解力度。绝大多数干警树立诚信、效率、民主的司法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讲究调解艺术,提高调解水平;积极贯彻依法调解方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克服了“重判决、轻调解”带来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防止了因片面追求调解率带来的“违法调、强迫调”的问题,也不因注重调解而违背公开审判的原则。在坚持依法、自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适用调解,增加了调解的透明度,提高诉讼调解水平。并提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力度,属调解范畴的案件要做三次以上调解工作,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提升调解效果。二是拓宽了调解范围。该院坚持诉讼调解、执行和解、信访化解、行政协调多管齐下,多渠道开展调解工作,把调解作为一种工作方法,而不仅仅是一种结案方式,收到较好效果。实行审前速裁结案9件,行政诉讼做工作原告撤诉1件,执行中和解和自觉履行34件。三是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加强对民调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水平。四是认真做好裁判后的服判息诉工作。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最后征询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的意见,不同意调解再行送达裁判文书。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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