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 坚持“四到位” 强化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02 08:20:24


    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县人民法院坚持“四到位”举措强化调解工作,积极促进司法和谐。据统计,截至11月30日,该院共审结民商案件1321件,其中调解和撤诉986件,调撤率达到74.6%。

    坚持庭前速调工作到位。在庭前调解工作中,该院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充分发挥庭前调解的辅助功能,在调解中注意发现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调解不成的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在排期开庭前的短时间内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开庭审理时充分考虑庭前调解已经取得的成果,合理解决程序浪费问题。

    坚持群体案件调解到位。对群体性纠纷案件,该院既加大调解力度,更注意调解方法。审判人员梳理案件的头绪,分析案件的成因,看清问题,寻找症结,找准焦点,抓住重点,对症下药,确立正确的、清晰的调解思路。先由立案调解组对群体性案件进行背景审查和初步协调,防止矛盾激化;再由审判庭采取专人专案跟踪、各方配合调处的办法,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到早控制、早化解。

    坚持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到位。该院加强人民法庭、巡回法庭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该院联手县司法局定期对全县各个乡镇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系统培训,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作用,揭开当事人的心结。

    坚持多种调解方法到位。该院法官对案件的处理着重在调解方法上下功夫,通过运用“爱心、耐心、细心、公心”的四心调解法,耐心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在找准案件切入点的同时,向当事人提出一些调解的建议。采取灵活多样的诸如“泄气息怨法”、“瓜菜法庭调解法”、“田间法庭调解法”、“面对面调解与背靠背做工作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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