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切实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

发布时间:2010-11-29 00:00:00


    11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全国政协委员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提案,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承办政协提案工作,专门进行部署,要求本院各部门及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全国政协的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经过全国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解决问题、增进了解、推进工作的良好效果,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将再接再厉,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把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王胜俊强调,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是政协委员依法履职、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是人民法院人民性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每一件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要积极采纳人民政协提出的真知灼见,真正使人民政协参政议政成为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

   王胜俊要求,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性。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分管院领导、业务庭室负责人以及具体承办人员的职责,切实建立起齐抓共管、分层负责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要始终贯彻“办理、沟通两手抓”的要求,既要坚持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和有关事项,又要确保沟通到位,取得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力求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要注意突出工作重点,选取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委员较为关注、问题相对集中、解决难度较大的提案,集中优势资源重点研究、重点办理。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取得良好效果。

   王胜俊强调,要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增强以提案办理促进工作发展的实效性。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将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善于从政协提案中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此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要认真做好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随时随地听取意见建议。要针对委员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措施,找准提案办理工作与促进法院工作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有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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