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是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加速器

  发布时间:2010-11-29 15:02:40


     11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并讲话。王胜俊强调,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11月25日新华网)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落实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促进司法规范化的利器;是司法公开的深层次要求,司法民主化的内在需要;是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新时期人民法院遏制司法腐败的决心彰显。人民法院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推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加速器。

    人民法院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促进司法规范化的利器。政协的监督就像是人民法院前行的一面镜子,通过这面可贵的镜子人民法院可以发现自身的很多不足与改进的地方。古语有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莽。通过政协的监督,人民法院对自己的工作有个清醒的认识,对自己的工作有正确、科学的定位。政协委员通过调研、提交报告和法律草案不仅能及时反映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不足,亦可通过这种民主协商机制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反馈到立法层面,有利于立法的完善和法律制度的改进及体系性优化。

    人民法院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公开的深层次要求,司法民主化的内在需要。公开促进公正,公正源于公开。但司法公正不可止步于简单的司法公开,而需要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将其向纵深推进。监督是公开的逻辑运行必然,司法公开是保障民主监督的基本前提。民主监督不能仅仅停留于保障群众知情权的浅层次水平,而是要通过发挥监督功能,切实推进司法民主化建设。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推进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机制建构,通过民主监督这种长效机制当将司法民主的内容切实揉入到司法的全过程中,切实将司法的民主内涵充实到司法中,让民主之光照亮司法。

    人民法院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遏制司法腐败的决心彰显。人民法院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落实监督功能的机制性建构。通过吸纳政协的建言献策,听取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是落实和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建设的关键性举措。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曾说过:“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随时可能践踏公民的那片“权利青草地”。遏制司法腐败,推进司法廉洁必须注重制度建设,通过长效机制的建构切实落实好政协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民主监督,切实发挥政协的监督位势,坚持不懈地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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