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与律师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多年来,广大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既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法官与律师的关系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律师队伍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必须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职责,充分尊重律师执业权利,确保诉讼活动依法有序进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认真听取律师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律师进行辩论和辩护的权利。要注重发挥律师在诉讼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引导律师参与或者主持调解、和解,共同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作出积极贡献。
王胜俊强调,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加强对双方的纪律约束,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于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加强合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平等交流的良好关系,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完善与律协的交流合作机制,共同维护法制统一。要完善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之间的沟通磋商机制,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有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时,要以适当方式征求全国律协的意见。要积极拓展双方在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