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司法鉴定阳光操作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0-11-18 09:51:55


    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实行公开、透明、阳光的运作方式,以当事人“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体现公平公正。

    该院在工作制度、鉴定流程、备选机构、选择程序、鉴定进展“五公开”,做到鉴定案件跟踪、审执部门服务、鉴定机构监督“三到位”。该院规定司法鉴定人员受案后必须七日内召集当事人告知无故不参加协商选择鉴定机构的风险;不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用的风险;拒绝提供鉴定所需的资料或不配合勘验、提取检材的风险;干扰、阻挠鉴定机构依法工作的风险等。当事人确定鉴定后告知当事人办理司法鉴定案件程序,让当事人明确其权利、义务、责任和承担的后果。在选择机构上,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当事人不配合选定鉴定机构或放弃选择,技术室会同立案庭、监察室、本案审判人员和一方当事人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机构。

    截止今年10月,该院共受理司法鉴定案件十四起,没有一件当事人提出异议,有力地支持服务了审判执。行工作,受到了审判执行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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