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上门调查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0-10-28 09:47:55


    新干法院网讯  “为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想到你们会上门来调查并解决我这么大的困难,真的太谢谢你们了!”10月27日,当李某在得知可以减免担保责任时,激动地说道。

    李某是新干县神政桥乡的一名普通农民。2006年9月,李某妻弟廖某向新干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45000元,借款期限为两年,李某为其贷款提供担保。2009年1月1日,廖某骑摩托车搭载其妻回家,由于喝酒过量,在路上不幸发生单方事故,两人当场死亡,两人所花的丧葬费等亦是亲戚凑齐的。2010年5月,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而李某现年近六十,仅在家务农,收入仅够维持自己生计。10月27日,办案法官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来到李某家中了解情况。

    办案法官在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当场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商量,并要求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能否减免当事人的责任。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当即表示与总社联系,回单位就填写申请减免报告。为此,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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