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陪审员发挥优势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0-10-22 08:12:37


    新干法院网讯  “远亲不如近邻,今后你们要不计前嫌,团结和睦相处!”10月21日上午,在法庭调解结束后,陪审员洪雄生拉着当事人的手说道。原来,81岁的原告洪某与被告杨某夫妇系邻居。杨某夫妇紧靠洪某的边屋建起了简易的猪栏、厕所,两家产生矛盾。法官考虑到当地的一些风俗民情,邀请居住在该村委会的人民陪审员洪雄生一同参与开庭,洪雄生利用自己在村里担任干部多年来积累的农村工作经验和在当地的威望,在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说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新干县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挖掘人民陪审员优势,使其在调解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该院在构建大调解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来、对民俗民意熟悉了解这一优势,促进纠纷化解。在办理抚养、赡养、婚姻等家庭类纠纷案件中,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在办理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案件时,邀请农村工作经验丰富、担任村干部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协商解决。截至9月25日,该院调解结案率大幅度上升,上诉和改判率明显下降,一审调解撤诉率达到78%。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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