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四项措施”做好涉农案件

  发布时间:2010-10-18 08:19:21


    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县人民法院以“三民”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先审执涉农案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涉农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据统计,今年1—10月中旬,该院共受理涉农案件974件,审结896件,调解749件,占83.6%。

    采取巡回办案,加强法律宣传。大多数农民群众,法制意识不强,不注意对证据的保存,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一般不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通过巡回办案,让当地农民旁听,既解决了案件,方便了农民,同时在庭审的同时,给村民宣传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增强了农民的法律意识,通过一案教育一片。对农民提出了问题也可以及时得到解答。

    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程序简便、速度快捷、不伤和气、履行率高等优点;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案件代理人、当事人亲属的作用,把调解原则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过程,不拘形式与时间;建立双休日、进行电话、网络、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调解,切实做到案结诉息;建立法院、政府、村委会多方位调解方式。

    大农村普法力度。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宣传,送法下乡等各种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农村推广和普及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加大与农民利益休戚相关的涉农法律的宣传力度。选择一些典型性的涉农案件到乡村实地开庭审理,使那些未亲历诉讼的农民群众也可以从法院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获取一些有益的价值理念和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权利保护的意识。

    进一步规范细化法律,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如何规范农村民居房屋的建筑行为、建筑单位资质、质量和设计;如何加强土地管理及完善土地补偿费分配问题;如何保障农民妇女结婚、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等均需细化,以便适应审判案件和处理这些纠纷的实际需要。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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