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五项举措防止证据毁损

  发布时间:2010-10-15 09:06:20


    新干法院网讯  证据是法院审判定案的依据,对案件的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对自己不利证据时而采取毁损的行为,新干县人民法院推出五项举措防止证据毁损。

    第一,向当事人双方释明毁损证据的相关法律后果。办案法官先向当事人说明证据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关系着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并着重阐述毁损证据的行为是违法的及我国法律对此作出的相应法律规定。

    第二,严格规范庭审程序。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规范审理中举证质证的程序,在证据材料交由一方当事人质证后应当即收回,并在开庭结束时除对于一些必需留在案件内的原件皆留复印件,原件交由提交证据的一方自己保管。

    第三,安装庭审摄像头,对整个庭审状况进行录音摄像。该院在每一个审判庭均安装了摄像头,实施对案件庭审的录音和摄像,弥补在审判人员未发觉当事人毁损证据的情况下提供录音摄像依据。

    第四,强化法官素质的培养,提高应变能力。该院在要求法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亦要求其他素质的相应提高。在处理案件时,法官不仅应有相应的法律素养,同时亦应做到小心细致,面对突发状况懂得灵活应变。即在庭审中做到程序合法、证据保全。即使出现证据毁损的情况亦应冷静对待,综合分析,确认证据毁损的责任,查明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第五,对毁损证据的行为,实施严厉惩处。一旦发现当事人存在毁损证据的行为,该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法律责任,实施严厉惩处。对毁损证据行为轻微的当事人实施批评和教育,重者进行罚款或拘留,更好的打击当事人的气焰,维护法律的尊严。

    通过多项举措的实施,该院近三年以来,未出现一起成功毁损证据的行为,仅出现两起当事人欲毁损证据,但均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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