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从化解社会矛盾入手,采取四项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案件审结后的延伸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判后释疑工作。在案件审结后,审判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解释法院判决的程序、理由及相关法律规定,使当事人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有效地促进了当事人服判息诉。
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对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审判人员主动深入到当事人住所地或案发现场耐心做好其思想教育疏导工作,避免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
加强案件的回访考察工作。对于调解案件、“三养”案件和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由审判人员在结案后及时做好当事人的回访考察工作,充分了解其疾苦,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做好对保全财产的监督管理。为防止在立案阶段所保全的财产疏于监督管理,致其毁损和灭失,给案件执行造成压力。该院出台了《财产保全有关规定》,用以加强对保全财产的管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保全财产毁损灭失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