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五措施”妥善办好农村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0-09-15 08:04:22


    新干法院网讯  “谢谢各位法官!法官真是比亲人还亲!”9月14日,一位在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得到妥善赡养的老人对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新干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五举措切实办好农村赡养案件。

    案件特点,对症下药。该院从赡养案件形成原因、处理机制以及赡养纠纷的发展变化等多个角度,通过深入调查,总结出赡养纠纷的四大类型:“经济问题型”、“责任意识型”、“家庭矛盾性”、“无暇顾及型”,对症下药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多项便民措施,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服务;对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减免诉讼费,真正解决被赡养人的困难。  

    细致做好调解工作,注重赡养纠纷处理效果。对赡养纠纷案件,由法官、人民调解员、村妇女主任等多方联合调解,通过人性化的调解,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在做好案件审理的同时,对被赡养人具备低保条件而未办理低保手续的,及时与乡、村干部以及民政部门联系协调,提出司法建议,从根本上解决被赡养人的困难。

    以进村开庭、巡回审判等方式,便捷处理赡养纠纷,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以民为本,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消除不稳定因素,以督促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