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四结合”创先争优

  发布时间:2010-09-01 08:24:50


    新干法院网讯  新干法院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主动靠前,积极行动,以“四结合”为主抓手,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开展。

    与“创业服务年”活动相结合。通过“创先争优”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审判业务竞赛、巡回法庭服务、新农村帮扶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与审判执行“集中攻坚”活动相结合。突出“创先争优”理念,明确了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与干警作风建设相结合。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把作风建设融入审判工作中,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效率意识、群众意识、自律意识。开展以“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严明纪律、树立形象”为主题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与加强干警技能相结合。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学习中提炼,在岗位上磨炼,在巩固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以实际成果来检验“创先争优”的成效。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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