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在庭审中,人民陪审员不应只是一个摆设,应让每一位陪审员积极的参与到庭审中来,最大限度的提高其参审率!”8月31日,一位刚参与审理一借款合同案件的人民陪审员这样说道。今年以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以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为契机,采取四项措施在选任好、使用好人民陪审员的前提下,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先学后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县人大任命了17名人民陪审员。在新一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之前,该院组织资深法官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任职前培训指导,重点讲解新出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
审调结合。借助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在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联系的案件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判后答疑、息诉服判等各个环节,提高调解成功率。
审管并重。结合审判实践,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逐一记录个人信息、参审案件、调解和参审表现等情况,量化考核标准,将其作为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人大任命的重要依据。
以审促效。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背景优势,在医疗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审理时,听取人民陪审员的专业见解,合理采纳他们对于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提高判决的合理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