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重视财产保全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0-08-31 09:19:42


    新干法院网讯  “十分感谢新干法院的法官!上午我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后,中午法官就利用休息时间,冒着炎炎烈日帮我到银行查款冻款,现在我的货款终于有着落,心里也轻松了许多!”8月30日下午,当法官在银行办完财产保全手续后,当事人陈某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新干县人民法院重视财产保全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该院在工作中强化责任意识,立案时审查严格把关,对可能存在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情况的案件,确定采取保全措施及保全的范围;财产保全措施实施后,必须制作裁定书,裁定书不得采取书写或填空式,同时及时将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并把财产保全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强化保密意识,为避免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要求保全人员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严明纪律,杜绝将保全措施的真实意图随意透露他人,在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审查裁定后迅速执行,使被申请人无法隐匿、转移财产,确保财产保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1-8月,该院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63件,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财产保全正确率达100%。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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