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人民法庭巧调细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0-08-17 15:51:08


    新干法院网讯  “民事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我们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8月16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兰瑛这样说道。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和各类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对法庭调解工作,新干县人民法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确立了“巧调细调解民忧”的司法工作理念。

  学会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在基层法庭做法官,面对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老百姓,第一必备素质就是要学会倾听,一定要耐心地听当事人把话说完。这样,即显得对当事人很尊重,也可以在倾听的同时,观察当事人的脾气、个性、综合素质等。而这些东西是通过诉状、答辩状看不出来的,但就是这些东西,往往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学好、用好调解语言。人民法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绝大多数是庄稼人,他们往往听不懂专业的法律语言,法官们如果操着文绉绉的法律语言进行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往往会使这些老百姓对法院产生疏远感,进而产生反感,增加他们跟法庭的对立情绪。因此,必须把法律术语转化为家常话、土话,使他们容易听懂,由此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当事人感到异常亲切,以求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善于运用多种调解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技巧,收到不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诉讼过程中,坚持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判前调解三结合,不断加强调解工作,严格做到说理与讲法相结合,当庭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依法维护与合理让步相结合,总结创造了诸如“亲情感化调解法”、“案例提示调解法”、“冷却择机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道德引导调解法”等切实有效的民事调解办法,大大地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怀着一颗真诚的心。案件一定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不是在做秀和走过场,而是在真真切切、一心一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要让当事人为你的工作精神所感动,最终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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