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五关”保法律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0-07-20 09:49:52


    新干法院网讯 “法院的工作就是过硬。法律文书不但规范,而且说理透彻、通俗易懂。文书真正做到合法、合情、合理。”7月19日,一名来法院督查工作的同志在抽查案卷之后,由衷地称道。

    法律文书是司法公信力的一种外在表现。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针对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严把法律文书的录入关、校对关、签发关、评查关和督查关,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

    严把录入关,确保法律文书录入的正确率。法律文书在录入上,严格坚持由法律文书的写作法官和专业的书记员进行输入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官的意愿,确保法律文书的录入正确率。

    严把校对关,避免法律文书存在瑕疵。法律文书在录入打印出来之后,应由书记员、承办法官和案件签发人的严格校对,防止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错字、漏字/句,别字等问题,提高法律文书的准确率。

    严把签发关,落实法律文书责任追究制。所有法律文书都应经过签发之后,才可以送达当事人。通过庭长、分管院长对法律文书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用,法律法规的适用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法律文书的质量。对签发不严造成法律文书存在瑕疵,应严格追究责任。

    严把评查关,实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该院设立一个独立的评查室,由专门的评查人员进行案件评查。对案件中有关的法律文书是否存在瑕疵进行审查,并予以统计,进行全院通报。对法律文书质量高的庭、室进行奖励;而对法律文书存在问题的庭、室进行相应的处罚,一旦发现问题即取消全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并予以相应的资金处罚。

    严把督查关,提高法律文书的总体质量。该院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由院长亲自带领,对案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总结法律文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断提高和完善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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