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涉农贷款以调促执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07-12 08:22:25


    新干法院网讯  “又有9户贷款户还清了借款本息,感谢法庭对我社工作的大力支持!”7月9日一大早,新干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就来到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对法庭卓有成效的审执工作表示了感谢。

    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在审理涉农贷款案件时,始终坚持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重要方式,坚持以调促执、调执结合的工作思路,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有效的保障了信用社合法金融债权,维护了信用社金融交易的良性循环。该县三湖信用社有35户借款户长期借贷不还,信用社虽组织人多次催要,但收效甚微。2010年5月信用社依法提起了诉讼。荷浦法庭受理后,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及时对所诉案件进行了分类,并做了大量调查工作,收集和了解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详细情况,如借款人和担保人当前的经营情况、担保能力、可执行财产情况等。在充分运用诉讼保全措施的同时,承办法官多次下至村、组,对被告进行面对面的法律宣传与说服教育,阐明其拖欠行为可能招致的法律制裁及诚信丧失的严重后果,并多次召集信用社与借款户进行庭前调解,对能即时兑现的借款户按撤诉方式结案,达成还款协议的则以调解方式结案,对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法庭也及时安排开庭审理。

    截至7月9日,涉诉的35户借款户中有15户已主动清偿借款本息23万余元,其余20户均已排期开庭。“以调促执”工作的开展,不仅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且大大提高了自动履行率,减少了执行案件,降低了司法成本,极大地缓解了“执行难”的严峻形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