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连日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牢记“司法为民”理念,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针对受灾群众的司法诉求,推行”三助力”有力保障灾区社会稳定和恢复重建工作。据统计,截止7月8日,该院法院深入农村为灾区农户提供法律帮助316人次,现场调处纠纷28起,办理保险理赔17件。
一是开通诉讼“绿色通道”。该院坚持“四优一免”,即:对涉及灾民、受灾企业、受灾个体户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一律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
二是开展专项巡回审判。该院针对灾后出现的多发性,典型性、敏感性案件,适时开展巡回审判,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巡回开庭,充分发挥巡回办案优势,及时化解因洪灾引起的各种矛盾纠纷。
三是加大专项执行力度。该院加大灾区企业、灾区群众申请对灾区外当事人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竭力支持其生产、生活自救。同时,积极为灾区企业和群众与外地法院发生的执行行为提供协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