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

  发布时间:2010-07-08 08:34:13


    新干法院网讯  “这大热的天,法官们为了我们两个老人的赡养问题亲自跑一趟,除了感谢之外,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7月7日,新干法院的三位法官头顶烈日赶往荷浦乡堎头村,解决两位七旬老人的赡养问题。

    新干法院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院的基础工作,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

    完善便民立案工作机制。本院重视立案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建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统一编立案号,统一纳入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加强建立便民设施,设置公示栏、宣传栏,对各类主要案件的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风险提示及审理程序公示, 以便于群众查询监督。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本院联系实际,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用具体条件和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措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针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案件大多数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特点,除非法律明文规定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均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严格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简化起诉、答辩、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送达等环节,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

    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巡回审判是我国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不断完善巡回审判,让基层法官深入到农村、社区和工厂等,即时立案、即时审理、即时调解、即时结案,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并根据审判需要,设立假日法庭。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增加审判的透明度,防止司法权滥用,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树立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逐步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将办案人员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裁判文书等在网上对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