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矛盾化解“五注重”

  发布时间:2010-06-29 11:38:04


    新干法院网讯  最近,新干法院以“机关干部民生下访月”活动为契机,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拓展化解矛盾渠道,畅通信访渠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就地化解了一批争议激烈、矛盾尖锐的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仅6月份全院化解矛盾纠纷36件。

    一是注重庭前调解。该院法官在庭审前就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前移”调解时间,有效控制并及时化解对立情绪的苗头,极大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二是注重联合调解。该院在新干县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下,与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合作,建立了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化解各类纠纷。

    三是注重委托调解。该院在调解工作中,充分利用相关组织熟悉案情,掌握行业惯例等优势,将简单的民事案件和行业性较强的案件委托相关部门或协会调解。

    四是注重协助调解。该院将群众工作方法与乡村司法调解相结合,积极调动人民陪审员、司法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等多方社会力量协助调解,强化调解工作的群众基础。

    五是注重宣传调解。该院广泛推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既为农民诉讼提供便利,又增强了他们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起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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