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非诉调处农村赡养纠纷案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0-06-24 09:02:14


    新干法院网讯  “真没想到,没打官司法官却亲自上门调解,让我拿到自己的赡养费!”巷口村的老人陈某握着新干法院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着。这是该院荷浦法庭今年非诉调解的第四起赡养纠纷案件。

    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养老越来越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更是显得尤为突出。新干县人民法院荷浦法庭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积极采用非诉方式妥善处理农村赡养纠纷,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由于发生赡养纠纷的双方为父母子女关系,生活在一起大半辈子,不是被逼无奈,也不会与亲人对簿公堂,而赡养义务人年龄一般在35岁至45岁之间,绝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受“一场官司三代仇”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赡养义务人对案件诉至法院都带有强烈的抵触情绪。而在对簿公堂之前进行调处,赡养义务人大多都会因在公众面前保存了颜面而愿意接受调解,这样既降低对亲情关系的伤害,又不会让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新干法院荷浦法庭抓住赡养纠纷案件的这一特点,积极采取非诉方式解决此类纠纷。在非诉调解过程中,积极与当事人的亲属及邻居的沟通,向赡养人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尊老爱幼、团结兴家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求赡养人要尊重和孝敬老人,同时建议被赡养人也要体谅儿女们的难处,摒弃前嫌,与儿子、儿媳和睦相处;与此同时,法庭常主动邀请当地村干部、有威望的村委会成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疏导。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引用农村传统道德观对被告进行教育,用通俗易懂的当地语言解释法律规定,把法律宣讲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避免了亲情对簿公堂和更大的矛盾冲突事件出现。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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