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提出“四高四低”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2010-03-17 09:21:31


    新干法院网讯  3月16日,新干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2010年审判工作提出“四高四低”的要求,确保2010年各项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高”即案件结案率高、调撤率高、结案效率高和案件质量高。会议要求立案庭每月通报一次结案率排名情况,对案件审理期限每十五天通报一次业务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调解能力和技巧,案件评查室要对案件调撤率一月一通报,努力把案件调解率提上去,确保案件调解率达到或超过市中院规定的标准。要进一步加大错案责任的惩罚力度,杜绝错案的产生。

    “四低”即判决率低、案件发回重审率低、改判率低、涉诉信访率低。会议要求各个业务庭要加大案件的 调解力度,降低案件判决率,要 做到案件事了。对中院发还、改判的案件逐案分析、逐案问责,广大干警切实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意识,坚持把“无发回、无改判、无超期、无上访”作为每一位法官追求的目标。要充分发挥接访、导诉、督查、处理司法便民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力度,努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涉诉信访量。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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