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落实“三保证一制度”规范便民接待秩序

  发布时间:2009-11-18 10:14:02


    新干法院网讯 为便民、利民、安民,新干法院规范了接待秩序,做到了“四保证一制度”。

    一、保证接待有场所。为加强涉法上访处理工作的硬件建设,专门设立 “接待来信来访办公室”,开通热线电话。

    二、保证接待有专人。固定了两名副庭长作为涉法上访接待员,专职负责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接待有领导。院领导轮流值日到“接待办”,直接接待上访人员。

    四、实行“诉讼向导员”制度,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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