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网讯 11月16日上午九时,新干县农村信用联社因借款人张某、朱某等五人未按期清偿借款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按以往的立案程序,荷浦法庭的法官在收下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后就会要求其“等候开庭通知”。但是这次“速裁调解小组”的法官拿到立案材料后,直接带着联社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家住该县三湖镇的被告张某、朱某等人的住处送达,并宣讲法律进行调解。当天11时许,原告就分别与五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为了降低百姓的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新干县人民法院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事审判中推广了“繁简分流”的审判改革,在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内设立速裁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及一名书记员组成。书记员负责送达传票,了解案情,法官在送达传票、指导当事人诉讼等环节中进行调解。进入“速裁调解”的案件,大部分在立案当天法院的调解工作就开始进行,不少案件的当事人不用再跑第二趟,诉求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
2009年至今,新干县人民法院通过“速裁法庭”审结的案件73件,从受理到审结平均周期仅为7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