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法院规范对外委托鉴定制度

  发布时间:2009-10-19 10:10:06


    新干法院网讯 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新干县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对外委托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司法鉴定,有效保证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高效和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院实行司法鉴定与审判工作相分立原则。规定所有需要鉴定的审判案件,由司法鉴定科统一办理对外委托鉴定事宜,从源头上保证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制订了《对外委托鉴定实施细则》,对委托鉴定案件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鉴定案件立案后三日内,由司法鉴定科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有资质并进入人民法院鉴定名册的鉴定机构,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协商不成的,再依法指定;其次对委托鉴定要求在两个月内予以办结,重大、复杂案件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三对违反实施细则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奖惩措施。

    截止今年9月,共计对外委托鉴定结案15件,办结率100%,每件平均鉴定时间48天,在实现鉴定工作无差错、无事故、无信访问题发生的前提下,保证了鉴定的效率。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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