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实践活动重在解决问题贵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0-08-31 10:09:29


    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昌乐杯征文颁奖暨研讨会上强调,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和总平台。各级法院要在有机结合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工夫,确保广大干警受教育、队伍建设上水平、法院工作见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实践活动给人民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8月27日《人民法院报》)

    顾名思义,“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侧重点就是实践。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端正执法思想、增强为民意识、找出存在问题,关键是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把正确的执法思想贯彻下去、把为民意识化作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采取得力措施狠抓整改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总抓手和总平台,既要把各项工作都融入主题实践活动中,又要把主题实践活动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做好有机结合这篇文章,切实让主题实践活动在推动法院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不能因为强调实践而忽视思想认识的提高。对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对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对于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我们都要反复组织法院干警学习、讨论,切实触动灵魂,转变思想,统一认识,引导他们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摒弃错误认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践行司法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找出存在的问题是整改提高的基础。我们要客观地看待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即使成绩卓著也不能忽视问题的存在,不能小胜而骄,不能指望依靠“俊”来遮“丑”,不能期望通过“上级肯定”来实现“群众满意”。“问政得失在于野”,这“野”就是人民群众。我们要抱着谦虚和真诚的态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舆情、接待来访、走访群众、组织座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镜子来审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便在自行查找的基础上把问题找准、找透。

    整改提高是取信于民、取得成效的关键。我们把查找出问题认真分析,找出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又确实有条件整改的优先整改,即使一时间没有条件整改的也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来逐步解决。我们听到了人民群众的“骂”声,就要对“骂”的事情有所改进,有所提高,以实际行动来平息他们的怨愤。问题解决要坚持循序渐进,坚持持之以恒,不能指望一蹴而就,不能搞大哄大嗡。即使选择某一个时期集中整改某几个方面的问题,也要注意在事后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卷土重来。整改提高要从领导干部做起,从细节抓起,每位法院干警都要毫无例外地参与进来,切实让人民群众体验到法院工作越来越规范、法院干警队伍的作风越来越好、便民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做得越来越多越好。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我们通过整改提高,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会接着冒出来;过去表现比较突出的问题解决了,不够突出的问题就会演变为突出问题。再加上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因此我们在主题实践活动中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坚持不懈地抓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让法院工作离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越来越近,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也才能在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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