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过去:人民法院工作呈现全面发展态势 展望未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任重道远

发布时间:2010-03-16 11:16:04


    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就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回顾和2010年工作展望,接受了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组记者专访。精彩答问,有助于从不同侧面对王胜俊院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进行深入解读。  

   问:如何总体评价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

   答:正如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指出的那样:2009年,人民法院在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以及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全面发展的态势,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新的成效。

   2009年人民法院工作亮点很多,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国法院和最高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国法院达到1137万件,同比上升6.3%;最高法院达到13318件,同比上升26.2%。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也同步有所提高。

   二是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工作大局,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及撤诉结案率达到62%,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在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清理和执行历年积累的执行案件340多万件,同时探索加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执行难”的问题有所缓解。

   五是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司法改革在多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效。

   六是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加强司法廉政和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问:报告中提到了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能动司法是个什么概念?在以往人们的观念中,“不告不理”和法官坐堂审案已然成了司法的代名词,为什么要强调能动司法?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有学者担心能动司法会影响到司法的中立,这中间的限度该怎么把握?

   答:能动司法,可以看作是一种司法理念,讲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司法机关应该如何发挥能动作用,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

   去年,人民法院强调能动司法,直接目的是为了加强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努力做好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王胜俊院长的报告从宏观到微观,用较大篇幅列举了这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个人认为,只要正确把握,能动司法的理念与司法的中立性、被动性并不矛盾,实践中也不会发生冲突。司法中立是讲在诉讼架构中,相对于原告和被告,法官作为裁判者,应处在中立地位、不偏不倚。司法被动是指法院对诉讼案件的受理和审判应当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人民法院倡导能动司法,是要求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能,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在权益维护、纠纷解决、社会管理和实现公平正义中的功能作用。至于具体案件的办理,则必须强调严格依法办事,不能违背司法的中立性和被动性。

   问:报告中提出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建立多种调解方式相结合的调解大格局,为什么把调解放在优先的位置,难度在哪里,收效怎么样?

   答:调解是一种最能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特点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际社会曾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我国民商事审判领域,司法调解是法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在某些案件的处理程序中,比如婚姻纠纷案件调解甚至是必经程序。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调解放在优先位置,强调实行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同时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方式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直接目的是为了有效应对诉讼案件高发的态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一般认为,调解比判决可能更容易,其实不然,调解往往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更高的成本。主持调解的法官也需要更有耐心并有群众工作经验,难度是很大的。但由于全国法院和广大法官的共同努力,去年的司法调解工作收效明显,在人民法院受理的五百多万一审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撤诉结案359万件,占62%,成绩来之不易。  

   问:保障民生,人民法院的着眼点在哪里,难点是什么?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人民法院进行了哪些探索,收效如何?

   答: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执政理念,通过司法加强民生保障,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责任。

   司法保障民生的范围非常广泛,内容也很丰富,去年人民法院在全面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金融危机发生之后,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人民法院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全年达31万多件。

  二是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判。人民法院立足于依法保护农民权益,加大对“三假”(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坑农害农行为的制裁力度;加强对土地承包以及家电、汽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落实中发生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全年达23万多件。

  三是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全年达26万多件。

   此外,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数百万件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民生保障关系也十分密切,群众利益无小事,都必须依法妥善处理。  

   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五项牵头司法改革任务,为什么力度这么大,一系列改革将对司法审判工作产生怎样积极的影响?

   答: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既定方针。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主要有三大动作:

   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中央统一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进行的12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开等5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他7项改革也顺利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制定并实施《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了30项改革任务。

   三是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和创新,包括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调判结合工作机制、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基层保障工作机制等。

   推进司法改革,目的就是要实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我相信,这一改革的目标将会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而逐渐显现出来。  

   问:执行改革的重点、难点是什么,成效如何?

   答:执行改革是法院司法改革最早启动的改革项目之一。1999年中央11号文件就对推进执行改革提出了原则要求,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部署在全国法院进行执行改革。当时的执行改革是从执行管理体制、执行机构、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方式方法四个层面同时展开的。现在所进行的执行改革仍然是这四个层面的深化和发展,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构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这一改革从法院内部延伸到了法院外部,注意解决社会层面的相关问题。

   形成“执行难”的原因十分复杂,是多因一果,其中市场机制不成熟和社会诚信缺失恐怕是主要原因。诉讼风险、执行风险本质上是市场风险、商业风险的体现。法院所能解决的是自身的因素,我们推行执行改革的目标有二,一是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二是规范执行行为,解决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至于成效如何,只能由人民群众来评说。

   问: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是人,怎么样从根本上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五个严禁”推行一年多时间的成效如何?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上,人民法院进行了哪些探索,成效如何?

   答: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决定于多种因素,包括完备的法律体系、健全的司法体制、良好的司法环境、有效的司法保障等。

   但是,我赞成这一说法,在所有的因素中,人的因素,也就是司法工作者的素质,是第一位的、是最关键的因素。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是首席大法官、院长王胜俊同志始终高度关注、高度重视,狠抓法院队伍建设,着眼于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立“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重点纠正一些法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文书不严谨的问题,树立法院和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大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这是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的重中之重。重点是抓教育、监督、惩处三个环节。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加强制度监督,确保审判、执行权的正确行使,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以权谋私;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党纪国法。去年查处违反“五个严禁”等违纪违法人员795人,移送司法137人,力度是空前的。

   从长远看,加强司法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应当着眼于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但这是一个长远的工作目标。中央要求2012年形成框架,2020年基本建成。  

   问:2010年,人民法院的重点工作是什么,怎么抓?

   答:2010年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王胜俊院长在报告中列举了今年法院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

   我个人理解,今年人民法院重中之重应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全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是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院工作基层基础,为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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