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由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全国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既定目标。经统计,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全国累计执结有财产案件33万余件,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元;全国共执结六类重点案件22万余件。更为重要的是,经过此项活动,初步建立了由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活动中,各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和勇气,超常规的工作措施,最大程度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目前,全国各地法院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阶段性总结,紧锣密鼓地开展无财产案件的执行工作。为系统梳理各地各部门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推动下一阶段执行工作,本报自今日起开辟“攻坚克难看执行”专栏,陆续刊发各地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敬请读者关注。
本是一起普通的煤矿联营合同纠纷,执行之路却异常艰辛:3年内,四川高院和成都中院先后七赴云南都难以执行。细究原因:案涉川、滇两地,路途远、协调难;被执行人身份特殊——云南某市人大代表。此案因此被中央政法委列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挂牌督办案件。
9月20日,经川、滇两省人大、政法委积极协调,两地高院密切配合,四川清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的省军区政治部跟案督办,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跟踪监督,案件终于执结。
“为执行我这件仅有70多万元的案件,法院花了20多万元办案费,还动用了那么多人,执行真的太难了,法院真的太辛苦了。”四川旭日公司负责人拿着执行款连连称谢。
四川高院院长刘玉顺也感慨万端:“要真正破解执行难问题,单靠法院一家唱独角戏是难有作为的,必须形成各方联动的综合治理格局,才能有效阻遏执行案件边清边积的恶性循环。这既是四川抓清积的体会,也是抓清积的成果。”
解决执行难——党委政府靠前指挥
“清积工作意义重大,同时也是一场硬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这是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的批示。当时,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刚启动8天。这个批示,表明了四川党政部门对化解执行难的态度和决心。
随后,在研究涉政府执行案件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掷地有声:“各级政府对执行工作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首先解决好涉府案件!”
据四川清积办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积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执行风暴”、执行攻坚、处理无财产积案等重大行动,20多次对清积工作提出要求;与副省长张作哈、四川高院院长刘玉顺等领导多次主持研究清积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基层督导,并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了十多起地方保护、非法干预、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执行案件。
清积工作伊始,全省就将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司法(执行)救助基金4245万元,4303件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到了救助。朱德故乡——仪陇县等20多个县(区)还将执行工作经费财政单列。达州市拨专款60万元支持中院开展清积工作。
为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四川法院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各地清积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每月向党委、政府书面报告一次清积工作情况,每名领导小组副组长都要包一件执行积案的办理。
全省纷纷响应。清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川银监局迅速召集全省25家金融机构,传达、部署协助执行工作;攀枝花等19个市(州)的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全省21个市(州)的书记对清积活动都做出批示、提出要求;德阳等13个市(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部署会议、下发工作意见;泸州等11个市(州)还把人大、政协、检察院相关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今年9月28日,四川清积办统计显示: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参与协调解决执行案件1015件,其中64件涉省内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案件全部化解。
台商许某因投资受到侵害,广安中院判决后,3年未得到偿付,许某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单位经费困难,法院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效果均不理想。广安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想尽一切办法将案件执结,并指派专人多次组织当事人协调,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许某非常满意,在感谢信中表示:“这里没有地方保护,我还要追加投资。”
“执行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要不是有党委的坚强领导,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清积活动不可能取得这么多成效。”四川清积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任俊年由衷说道。
清积“攻坚战”——成员单位众志成城
“我当了很多领导小组组长,但都没有清积领导小组组长好当,19个成员真抓实干,没有一个挂名、旁观的。”这句话,清积活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怀臣一共说过6次。
四川高院院长刘玉顺9月5日在向省委汇报清积工作时感慨道:“如果没有省清积领导小组19个成员的主动参与、主动担责、主动分忧,21名厅级领导带队,4次深入各市(州)督导检查,四川的清积工作成效将大打折扣。”
在四川的清积活动中,各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省委政法委在统筹安排部署,研究重大决策的同时,承担了包片和包案任务。省委宣传部专门发出通知,明确各级各类媒体的宣传任务和方式、效果,发稿近万篇,支持配合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78次。四川银监局和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专门部署本系统协助执行工作,工商、银行、房产等部门帮助查证了4100余名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省检察院、公安厅积极配合法院,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法犯罪,司法拘留611人,刑事拘留56人,判刑13人。
周梅、钟天等14人因购买的商品房被一房二卖甚至多卖,不断上访或信访。公司老板因非法集资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历时4年未能执结。成都市武侯区委政法委和法院按照省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意见,立即联动房管、国土等5个部门促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立即履行。
像这样通过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解决的案件,四川清积办有关人员如数家珍。
构建“长效机制”——全省上下综合治理
“今天我专门来,就是感谢法院协调政府建立偿债机制,为我执行回来了工程欠款,我的女儿又能上大学了。”2009年9月1日一大早,张元拿着女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到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法院,满脸欢欣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今年,张元的女儿考上了大学,本应是件大喜事,但对于家境贫寒的他来说,却是愁苦多于欢乐。全家5口人的生活全靠张元打工维持,白坡乡政府的2.9万元工程欠款又收不回来。学费几经筹集毫无进展,女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像块巨大的石头压在张元的身上。无奈之下,张元到米易县法院申请执行,希望法院圆他女儿的大学梦。
执行的效果非常理想。在米易县政府协调下,通过涉府执行案件偿债机制,一次性兑现了执行款,张元的女儿终于可以高高兴兴地上大学了。
清积活动以来,四川各地通过建立政府债务化解机制,多方筹措资金,督促有关行政机关配合执行,妥善协调处理了631件政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巴中市还对解决涉府执行案件需要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四川还建立了执行工作违法违纪查处通报机制,对拒不履行、拒不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党政干部,或非法干预、地方和部门保护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法院干警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作出纪律和组织处理。省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执行工作专项督察组,各级纪委督促17名党政干部履行债务,3名干部被诫勉谈话。
四川高院与公安、工商、国土、房管、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努力构建社会信用共享机制,对2000多名被执行人的融资、投资、经营、置产以及出境等活动,依法采取限制措施,利用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南充一被执行企业的负责人迫于被限制出境,履行了债务600多万元。
四川“执行大合唱”是如何唱好的,省高院院长刘玉顺给出了答案:过去四川几乎年年进行阶段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虽然解决了一批执行案件,但“执行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原因在于,尽管活动中实行了执行联动,但只能管一时,过后,仍然是法院在单打独斗,“边清边积”现象始终不能根治。这次清积活动,四川确立了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单位、部门,都明确了相应职责,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各个具体机制的作用,从而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效果。
9月23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四川高院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后,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刘奇葆批示:“认识明确,工作到位,已见成效,请继续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指出:“全省法院没有把清理执行积案作为阶段工作,而是借力使力,在长效机制上做文章,思路对了,方法就对了,效果就出来了,人大非常满意!”
四川的清积工作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四川省执行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工作目标,有许多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其中最根本的是省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我们要认真研究四川的经验,从他们的工作中得到重要启示,并按照他们的思路认真考虑下一步的执行工作,下决心破解‘执行难’这一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