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包拯鲜朋”谈法官交友

  发布时间:2010-07-21 16:00:32


    最近,笔者在学习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和最高院监察室联合编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的同时,从网上看到一篇写包拯的文章《犹畏霜威不敢栖——揭秘包拯一生为什么鲜有朋友》,读后深有感触。文章试图找到清官包拯一生鲜有朋友的原因,不知是历史有意还是无意,经过一番考证,作者最终没有找到关于其循私的任何证据。我也像其他感兴趣的读者一样,抱着对这一令人敬仰的传奇历史人物的探秘心理去寻觅,结果无功而返。当然结果在意料之中,要不然他就不是几千年来人们传颂的“六亲不认”、“执法如山”的“正义之神”包青天了。

  突然间,思维就跳转到“法官交友”上来了。包拯,作为我国古代官场最著名的刚严峭直的典范,一直以来是执法人员学习的楷模,崇敬的对象。他公正清廉,不循私情,连自己的表舅也敢“鞭打”,侄儿包勉也敢斩(京剧《赤桑镇》),就更不要说铡人尽皆知的抛妻弃子的负心汉陈世美了。一个封建社会的官吏品德这么高尚,能做到公正无私两袖清风,难能可贵!我们21世纪的人民法官就更不用说了,我们不能不断地让党和人民去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那应当是一名法官必备的职业操守。人民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保护神,也是普通人,也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亲戚朋友,也要与人交往并发生各种社会关系。我们也有父母子女,也有兄弟乡邻,微薄的薪资报酬,上要敬老,下要扶养妻子,让她们快乐生活幸福安康。法官没有生活在真空中,正常的交往是必须的,但当前的现实情况是,我们的一些法官在交友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部分法官抑制各种社会诱惑的能力差,交往的酒肉朋友和“狐朋狗友”太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太少,个别法官甚至沾染了一些社会上的恶习,学会了各种“潜规则”,对待富人、熟人笑脸相迎,对待穷人、生人横眉冷对,缺乏应有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成了他们进行非法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法律的公平公正受到了严峻挑战,应当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上面记载的法院系统近年来落马的一些腐败分子的犯罪轨迹,读后更令人深思。笔者发现这些昔日法院系统的“佼佼者”,最后翻船的原因无不与交友有关,交友不慎,害人不浅,悔之晚矣。但他们的腐败事迹对我们有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目前,我国改革开放正处在快速发展期,整个社会处在利益调整期,社会矛盾多发期,外界的各种各样的诱惑对我们当代法官提出了新的考验。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应试的过程,面对一个个大考,有的人考过去了,有的人名落孙山,甚至不及格,其结果迥异。我们的部分法官面对一个个新诱惑,由于自身素质低,防范能力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悄然发生了变化,抵挡不住各种藐视正确的错误观念和不良思想的冲击,做了“糖衣炮弹”的俘虏,由胡吃海喝到频频进出高档娱乐场所,再到收人钱财,最后身陷囹圄高墙面壁!究其原因,套用一句广告词概括,都是交友惹的祸!

  笔者以为,作为人民法官交友必须慎之又慎,这里没有用谨慎,因为它的警示程度太轻微,不足以引起警戒。现实中,我们法院的个别领导和一些法官自觉不自觉地把“慎独”的格言抛之脑后,三教九流,无所不交,且特别热衷于与那些“新富大款”交往,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也刚好想找个法律靠山植入其利益,这些人当中有些人本身就是违法乱纪之人,甚至不乏危害社会的“黑道”成员。于是,我们法院多年教育培养起来的“精英”们被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有计划地拉下了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这些人本来是我们法院业务精通、公平正直、交际广泛、积极向上的“优秀分子”,由于交友不慎,认友不清,近墨者黑,走火入魔,实在让人惋惜!古人云:“与邪佞人交,如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与端方人处,如炭入熏炉,虽化为灰,其香不灭”。在某种程度上,选择交友就是选择命运,可见慎重交友是多么重要!益友互相勉励,共同进步,损友互相利用,最后一同堕落。世界上其他法治国家,贪污受贿、循私枉法的涉案法官极少,高薪养廉、严格身份保障与高度社会地位是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家法官自身素质极高,绝不会干那些有违法德的乌七八糟的事情。国外有这样一条法律谚语说得更好:“上帝与法官也不可交友”,可见人家对法官在交友上的要求是多么地严格!

  笔者认为,在我们国家,法官交友不仅仅是个人生活小节问题,更是关系到党风廉政和法官形象的政治问题,交友不慎,轻则名誉受损,重则锒铛入狱沦为人民的罪人。这样说不是危言耸听,任何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只有防微才能杜渐。交友不慎者不一定都会出事,但交坏友者必出事无疑,这是许多“前赴后继”的腐败分子早已证明的必然规律。我们鼓励新时代的法官多交朋友,但要交好友益友,要像陈燕萍法官那样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执法宗旨,情系百姓,清正廉洁,多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多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同志交朋友,多与社区、村组干部交朋友,通过与他们交心、交友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共建和谐。陈燕萍法官“面对孤苦的少女,她是慈祥的母亲”、“面对委屈的老人,她是孝顺的女儿”、“面对烦恼的当事人,她是真诚的姐妹”,这样的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交友,交的才是真正的良师挚友!为贪欲而折腰,为利欲而熏心,将职业道德抛在一边,不惜丧失法官的气节,甚至没有了做人的廉耻,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那样的交友背离了人民的利益,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家人,更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和崇高威信,注定没有好下场!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反腐倡廉重于一切的今天,我们不鼓励所有的法官像包拯那样“鲜有朋友”,也不要求每一名法官像包公那样“灭人欲”,那样尽善尽美,那样在人格上“毫无道德冲突”,让后人猜测生疑。但法官交友不可不慎,交友不可无原则,无选择,要守身如玉,洁身自好,戒除浮躁,甘于寂寞,乐于奉献,任何时候公正廉洁的基本操守不可忘,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不可忘,党的事业不可忘,对人民群众的大爱不可忘,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多交君子,少交小人。最后,笔者借用一句流行语,就是多交“喜羊羊”,少交“灰太狼”,还要提防“笑面虎”,切记!切记! 

 

责任编辑:刘洁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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