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政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9-12-09 15:55:17


    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类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行政和环境资源类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行政和环境资源类再审案件;

    3、为异地法院跨区划审理本地行政案件提供协助与保障;

    4、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负责审理审判委员会或院长指定审理的案件;

    6、负责其他有关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事宜。

责任编辑:卢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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