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执法 勤政为民

  发布时间:2009-10-27 15:20:39


    黄建林同志于1988年到新干法院工作,现已历炼成政治上成熟,业务上精通,作风过硬的审判骨干。多年来,他一直紧紧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他曾多次荣获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2002年度、2003年度被分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和“五星”法官。2005年度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2006年被评为全县政法先进个人,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他所在庭也多年被评为选进集体。

    一、勤学苦练,业务精通。

    他常说:“打铁需要本身硬,做法官同样如此,如果一个法官没有较深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审判技能就不是个合格的法官。”他为了尽快使自己的熟悉业务,成为行家能手,他自我加压学习理论和业务,很快成为新干法院的业务骨干,具有驾驶各类案件的审判有力。他先后调到几个部门工作都出色的完成了各项任务。2003年调到民二庭后刚好碰上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高峰期。对他来说,破产案件是个新的挑战,加上我国现有的破产法律相对滞后,审理起来比较棘手。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但他没有因此而胆怯、退缩,勇挑重担,主动承担这些案件的审理。为审理好破产案件,他翻阅了大量资料和查阅了有关法律法规,凭着自己过硬的审判技巧成功审理了多起破产案件,所审结破产案件没有一起因审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力的促进了当地企业改制工作的开展。多年来,他主办的案件都名列全院前予。2007年他承办的案件达260件。

    二、牢记宗旨,高效审判

    他在工作中始终把“热情、高效、优质、公正、文明”作为自己工作的基准点,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认为,对待当事人的诉讼,接待热情不热情,处理及时不及时,公正不公正不仅是个态度问题,而是关系到党和政府同群众关系的一个政治问题,关系到法官在群众中的形象问题。因此,他在工作中总是把当事人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只要有当事人找上门,他都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妥善处理。2007年正逢农行股改上市。新干农乡一次性起诉298件,并且要求在短期内审结,否则将影响股改。他急企业所急,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加班加点,在很短的时间即全部审结,平均审限仅为41.2天。有力地促进了农行股改的工作的开展。

    三、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他常说法官只有职责没有特殊的权力。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在办案中,他常碰到一些当事人为了能给予关照,托人情、找关系、送钱物。每当不这个时候,他都能做到不为钱动,不为情惑。今年,他主办一个承揽合同纠纷。南昌商人龚某在庭审之前来到他办公室塞给他一个“红包“,要求处理时候关照关照。他二话没说把红包退给龚某,并且表示不管本人还是外地人我们都会依法做出公正处理。最后,他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龚某拿到判决书来到他办公室说:“你真是个好法官,我服了你。”

    四、廉洁自律,拒腐防变

    在工作和生活中,他非常注重加强自身休养,不断改造世界观、价值观,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取向,廉洁自律,筑牢抗腐防变的大堤,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做到常到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一年来他拒请吃30多次,拒收礼物折款2000余元,保证了依法公正裁判。

    黄建林同志从事审判工作近20年,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人民利益,全身心扑在审判工作上。他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廉法自律、不为金钱所惑、不为人情所动。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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