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赌博恶习不改 婚姻难系被判解除

  发布时间:2010-07-19 09:36:30


    新干法院网讯  丈夫长期迷恋赌博,债占高筑,妻子用自己的血汗钱替丈夫偿还2万元赌债后仍恶习不改,妻子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7月19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告邓某与付某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原告邓某于2004年12月与付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夫妻感情尚可。但从2008年11月开始,付某迷恋上赌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最终造成债务缠身。邓某用自己在外打工的血汗钱为丈夫偿还赌债2万元,并多次劝说丈夫不要沉溺于赌博,可是丈夫不听,为此双方经常吵架,关系不断恶化,邓某无奈于2010年4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和付某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付某沉溺于赌博,屡教不改,并为此经常和付某吵架,使双方关系不断恶化,致此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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