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来清官难断家务事 如今法官巧解夫妻结

  发布时间:2010-07-16 08:21:55


    新干法院网讯  由于认为婆婆嫌弃自己生育两个女儿,加之家庭经济捉襟见肘,妻子一气之下诉请离婚。7月1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经法官耐心劝解,原告徐某最终撤回了起诉。 

    原告徐某与被告曾某于1998年1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分别于1999年9月生育女儿小美,2001年12月生育女儿小丽。由于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徐某感觉到婆婆对其的不满,为琐事徐某曾与婆婆多次争吵,婆媳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加之孩子出生后,因原、被告双方均无固定工作,平时日常开支均靠外出打工维持,家庭生活也较为困难。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后感情较好,并相继生育了二个女儿,在共同生活的十余年里,原告虽与婆婆发生过口角,但与丈夫并无大的矛盾和冲突,原告因家庭生活困难向被告提出离婚,法院不予支持。为调和原、被告间的矛盾,还双方一个幸福的家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原告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让原告珍惜双方10余年来建立的夫妻感情,要原告勇于面对生活困难,并为原告提出了一些如何摆脱目前生活困境的办法。承办法官还对婆婆自己重男轻女的错误行为提出了批评,同时要求徐某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做到尊老敬老。经过入情入理的疏导,原告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当庭提出了撤诉申请,一家人最终和气牵手走出了法庭。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