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无阻调解路 法官只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10-06-25 09:05:58


    新干法院网讯近几日,江西省正经历强降雨天气,面临着巨大洪峰的考验。6月24日,新干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坚持冒着暴雨到乡下办案,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妻子残疾、丈夫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双方最终达成离婚协议。

    2005年9月,原告张某(丈夫)与被告王某(妻子)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25日,双方登记结婚。2007年7月,被告王某生育一儿子后,便回娘家生活至今,期间原告张某未曾到岳父家看望过被告王某,两人亦未再联系。自此,夫妻双方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10年4月,原告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诉讼始终,以期双方能够和好或协商解决纠纷。经反复调解,双方同意离婚,被告亦同意孩子由原告抚养;但在孩子的抚养费和经济补偿方面双方分歧较大,法官考虑到被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生活比较困难,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和说服教育,原告最终同意被告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愿意支付给原告3000元的经济补偿款,该款当庭给付完毕,双方亲友对于该结果均表示满意,并为法官冒雨赶来的办案热情所深深感动。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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