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才女貌非绝配 劳燕分飞姻缘尽

  发布时间:2010-06-04 08:11:31


    新干法院网讯  丈夫高大威猛,面目俊朗,十分的帅气和阳光;娇妻则是娇小可人的南方美女。郎才女貌的小夫妻,执意分道扬镳。6月3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对该离婚案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和气分手。

    原告李某与被告饶某于2005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6年1月8日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6年11月29日,生育一个可爱的儿子。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原、被告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慢慢出现裂痕。2010年4月,原告李某起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相识不到两个月就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均没能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互不谦让与宽容,最终导致夫妻破裂,对此双方均有过错。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这对貌似郎才女貌的小夫妻最终各奔东西。

责任编辑:刘 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