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难夫妻难相守 妻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0-06-01 08:32:44


    新干法院网讯  只因丈夫患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妻子便以种种理由要求离婚,5月3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该起离婚案,一审依法驳回了原告廖云的离婚诉求。

    原告廖云与被告夏小阳在外打工时相识,于2003年6月23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26日生育一子。婚后廖云在家相夫教子,家里全靠夏小阳打工维持生计。2008年夏小阳不幸患上了类风湿,生活难以自理,需要专人照料,加之家里缺少经济来源,生活拮据,廖云便提起离婚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互相了解后结婚,双方的婚姻基础牢固,双方婚后生活虽不富裕,但也美满,且双方已共同生活7年,并生育一子。理应倍加珍惜婚姻家庭。被告在患病前家庭生活来源基本上靠其在外打工所赚取,现在被告患病,原告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让被告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虽然现在家庭生活拮据,但双方应齐心协力,将病治好,不应因此而逃避责任,草率离婚,给家人及子女带来不应有的痛苦,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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