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因狗起斗殴 陪审员调解息纷争

  发布时间:2010-05-04 08:50:48


    新干法院网讯  两农户因狗起纠纷大打出手,致另一方受伤,新干法院在受理此案后,充分发挥陪审员的调解作用,成功将该案调解处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原告刘小军与被告陈民根两人是邻居,两家曾因一些琐事纠纷发生过口角,结下积怨。2009年11月4日傍晚,被告陈民根的狗跑到原告家院子,被原告妻子踢了一脚,刚好被告看见,双方因此发生口角,继而原被告发生厮打,导致双方受伤,经公安干警调解无果后,原告于今年1月10日向新干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陈民根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2100元。

    新干法院受理了此案,主审法官在认真阅读案卷后,认为双方是邻居,如果矛盾不能化解,类似纠纷还将发生,遂立足将该案调解处理。在给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仍因双方积怨较大难以调解。在调解无法进行时,法官邀请了当地陪审员艾贤仁参与案件的调解。该陪审员对双方当事人比较熟悉,在当地颇有威信。经过陪审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同时,承办法官又及时为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政策。最后,经过法官及陪审员的努力,原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500元,该案得以圆满处理。

责任编辑:刘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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