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戏婚姻上公堂 两起纠纷齐解决

  发布时间:2010-03-30 08:30:42


    新干法院网讯  未办理结婚登记,仅按农村习俗匆匆摆酒“结婚”共同生活,不久二人便发生矛盾并引起另一起财产纠纷的发生。3月 29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特殊案件,二位刚“结婚”不久的新人,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小两口好合好散,并与另一起财产纠纷一并得到解决。 

    2010年2月,未领取结婚证即草率“结婚”的朱某、张某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新婚”期还未过,张某从朱某的手机短信中发现其与他人关系暧昧,经询问,朱某承认了婚前曾与一女孩同居数月且依然联系的事实,感到受到欺骗的张某,即提出离婚,并一气之下组织娘家人将朱某驾驶他人的轿车扣下并藏匿,要求朱某赔偿损失。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轿车的车主将张某及其家人告上了法庭,接到诉状的张某随即又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朱某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认为案件特殊,双方情绪激动,如若草率判决,容易引起矛盾进一步激化且不易执行。遂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指出双方视婚姻如儿戏的错误,并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及代理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入情入理的调解,使双方都认识到了己方的错误和过激之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张某将车返还给车主,朱某将张某的婚前财产返还,并给予张某经济补偿5000元,双方当庭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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