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难临头欲单飞 诉请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0-03-23 08:27:36


    新干法院网讯  丈夫因车祸致残,妻子为甩“包袱”而起诉离婚。3月22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聂某的诉讼请求,不准原告聂某与被告朱某离婚。 

    原告聂某与被告朱某均系三湖镇村民。两人于1996年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并生育二个女孩,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09年4月,一场飞来车祸使被告朱某脑颅受伤,基本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原告聂某于2009年10月回娘家居住,两人分居至今。2009年12月,原告聂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朱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残废后,原告理应继续尽夫妻扶养义务,现突然提出离婚既有悖于社会公德又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