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癖男子偷内衣 顺手牵羊偷现金

  发布时间:2010-01-27 11:07:29


    新干法院网讯 一男子自幼患有偷拿女子内衣的怪癖,但是在满足自己欲望的同时却又多次顺手牵羊盗窃她人的现金。1月26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陈某自幼患有偷盗女性胸罩、短裤的怪癖。2006年12月11日上午,陈在前往公司上班途中,发现新干赣新砂轮厂门口职工宿舍楼顶、阳台上晒有女性胸罩短裤,遂起偷盗之心,于是窜到该职工宿舍楼前见楼内无人便到二楼走廊,在受害人杨某所住宿舍铝合金窗外发现床上放有胸罩短裤,便推开铝合金玻璃爬窗入宿舍,在偷胸罩短裤时又看见床上女士包,发现包内有现金,顺手将包内现金40600元全部偷走。2007年9月份的一天上午,被告人在金川中大道100号饶某家门口,趁无人之机,溜门入室,将饶某母亲放在卧室床铺下的1400元现金盗走。2009年8月2日凌晨6时许,被告人来到金川镇宝塔山一叶清秋五楼曾某租住屋,溜门入室,准备寻找女性胸罩短裤,发现床头柜上有一女士提包,便将手提包拉开并将包内现金3400元和一部赛博手机(价值431元)偷走。事后,公安机关通过该手机,使用侦破手段,将陈某抓获归案。

    上述犯罪行为,被告人陈某单独盗窃作案3起,盗窃现金及财物折款计45831元,现赃款、赃物全部追缴退回失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作案3起,盗窃现金及财物折款共计45831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被告人陈某坦白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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