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农民秋收稻谷 被判拘役又罚六千

  发布时间:2010-01-15 09:30:31


    新干法院网讯 2010年1月14日,因在晚上偷窃50包农民秋收稻谷的被告人杨卫被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好逸恶劳的被告人面对法院判决后悔不已,而案发当地的村民则为“硕鼠”的罪有应得拍手称快。

    2009年10月25日晚上,被告人杨卫伙同他人驾驶三轮摩托车窜至新干县金川镇瓦桥村委会坪上村、洋胡刘家村,盗窃胡爱生、胡永林家稻谷15包、刘建云家稻谷12包。次日,杨卫等三人将所盗稻谷卖给城北工业园区海珠米厂,得赃款1794元,尔后平分。2009年10月31日晚,偿到甜头的被告人杨卫再次伙同一个青年人驾驶三轮摩托车窜到新干县神政桥乡玉桥村委会张家村,盗走张金莲家放在稻田里已收割好的23包稻谷。当运至县城川琴路段时,杨卫被新干县巡逻民警抓获,而其他人逃走。经鉴定,被盗稻谷价值3263元,杨卫归案后全部退还了赃款、赃物。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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