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句辱骂起纠纷 法庭调解邻里和

  发布时间:2010-01-15 08:36:45


    新干法院网讯  1月14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邻居之间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引发的案件,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被双方系同村的对门邻居。2009年11月的一天,原告郑三女的外孙逗被告任才英家的狗玩,遭到被告的谩骂,郑三女的外孙随即辱骂被告,被告便责打孩子。而原告听见屋外有殴打孩子的声音,当即持刀找到被告,双方为此发生冲突,原告因此而受伤。事后,公安机关对原、被告分别处以行政警告及罚款100元的处罚。因双方对郑三女的医疗等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任才英赔偿自己的各种损失共计9000余元。  

    办案法官详细了解此案案情后,为了防止庭审程序的对抗性给当事人的邻里关系带来长远伤害,考虑到本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案件标的较小,认为这起案件不能简单一味地硬套法律,应该对被告加以说服教育,用法律引导其思想,才能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思想沟通,法、理、情并用,尽力化解双方矛盾。终于,经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意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原告带来的影响,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共计1000元,原告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两家人重新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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